夜晚,楚十一自浴室里走出,他刚才煮了点面吃,此刻刚刚洗完澡。
迈出脚步坐在了木质沙发上,楚十一盘算着接下来的事情。
今天已经26号了,距离月底还差5天。
“那个剑凡村的任务肯定不会那么简单。”
楚十一在思考,也在犹豫着到底去不去做那个次余任务。
“只是吃一口米饭就可以了吗?”
楚十一掰开手机壳,再次看了看那个任务。
的确是只要在凌晨三点吃掉一口米饭就ok了。
但,楚十一不知道吃了会发生什么后果。
危险程度未知,灵异级别未知!
是不是吃了之后就会立马死掉,然后任由黄纸操控自己的身体?
或者是会引来恐怖的厉鬼,接着更替自己的坟墓诅咒?
楚十一没有丝毫头绪,单单是怎么在剑凡村度过凌晨三点都让他头疼。
因为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在那个村子,如果在村子里边这样待着,被人看到肯定会说自己是疯子,报警都有可能。
“要不使用残影能力度过?”
楚十一说出了这句话。
残影是有隐身的效果的,普通人看不到,只有灵异者才可以看到。
但是,那样的话,楚十一将会消耗大量的灵异力量,到时候,根本没有余力对付到来的凶险。
这个方法行不通。
不,还有一个办法。
想到这里,楚十一脑海中灵光一闪。
既然剑凡村在自己村子的附近,那么自己可以在凌晨二点半或者更晚,的那段时间再使用残影能力冲过去。
这样一来,既不用担心被当成疯子社会性死亡,也不用害怕消耗过多灵异力量。
楚十一本是打算明天才去的,但此刻,他觉得就今晚最合适了。
看了看手机。
现在才晚上九点16分,等到凌晨二点四十多分,自己就可以前去剑凡村了。
正所谓,早点处理早点活命嘛,说不定拖到了明天,那个鬼会更加恐怖。
楚十一已经决定,就在今晚去到剑凡村,做那个黄纸的任务。
届时,只要能完成任务,楚十一就可以获得一个愿望。
虽然他不知道愿望的上限是多少,但应该可以为自己续命。
“不过,去之前我得先煮一碗米饭。”
因为黄纸上没有说出规定,那么生米或者熟米也是应该一样的,吃哪个都会遭到可怕的事情。
既然如此,还不如吃熟饭呢。
……
滴!
原文来自于塔&读小说~&
楚十一按下了自家电饭煲的【煮饭】按钮,他擦了擦湿漉漉的双手,重新坐回沙发,悠哉悠哉的看着手机。
是那个论坛,此时的论坛已经火爆到了超级高的地步,一个普通的鬼故事就有一百万的点赞,那些根据真实经历改编的甚至可以达到一亿点赞。
楚十一点开了一个置顶的论坛。
论坛之中……
一只快乐的舔蛙:无聊发个帖子#鬼故事#亲身经历#
相信很多小伙伴们的听说过,我们蓝星上还有一种见不得光的职业,他们晚出早归,要么弄了自己一身泥,要么摔了自己一身伤,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。
呵呵,那就是盗墓。
但你们以为盗墓就这么简单吗,他们的确什么都没有得到,但却收获了更加宝贵的秘密。
首先我也是一个盗墓的,这个秘密是不能说的,发完这个帖子,我就去自首了,没错,这篇帖子可能明天就会消失。
好了,回到正题,我先来说一下我前几天盗墓的地方在哪里。
它就是“剑宏市”的xxxx这个位置,我们一行一共5个人,于夜晚十一点的时候进入的墓穴。
之后就发生了意外。
摆放在中间的那具棺材被打开了。
它不知为什么打开了。
我们5人只有我活了下来,棺材里面不知道有什么,反正很可怕,或者,那正是如你们所讨论的一样。
它是鬼!
那不是僵尸,更不是鬼魂。
总之就是非常非常的恐怖。
最先死的是一个胖子,他仅是伸了一下懒腰就倒地不起了。
总结一下,我要告诉你们的不是我的经历有多恐怖,而是这个世上真的存在鬼这种东西。
原文来自于塔&读小说~&
想想,此刻的你,此刻看这条论坛的你,你难道没有发现最近的异常吗。
你就敢肯定窗外的那就一定是蜘蛛丝,而不是手掌印吗?
(帖子完。)
楚十一不知道是真是假,他也不给予评价,就继续往下看了。
评论最多的是嘲讽这位帖主,总之就是一个意思。
那些看完帖子的人都不相信他的内容。
你说的是屁话。
你怎么不去死呢。
真是鬼你还能活?
不过还有骂他的,就比如一些评论是这样。
艹,大晚上的,一个人在房间,黑灯瞎火,窗外昏暗一片,一点点月华照在了我的窗户上,于是,我看见了两只手掌印,妈的,要不是看这个帖子我都还以为那是蛛丝,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,那是真的手掌印。
……
夜晚2点43分。
楚十一关掉论坛,他将手机踹进口袋后就站起身,拿起茶几上的两个事物。
那是一个白色瓷碗和一根红香。
瓷碗里面盛着满满的米饭,红香如沾染过鲜血。
楚十一不知道带上这跟香有没有用,但起码是一件灵异物品,应该会有点效果的。
他刚才刷论坛的时候这样想着,于是就打开行李箱拿出了这跟香,接着打开橱柜,拿出一个白色瓷碗盛饭。
踏踏!
楚十一来到了一楼,打开红漆不锈钢大门,自关上后他脑海中念头一动。
哗!
一道红色残影掠了过出。
他的右手抓着红香,左手拿着瓷碗,在外人眼里,他们看到的只会是一双拿着两个东西的手在动。
嗖!
很快,楚十一如利箭一般穿梭到了剑凡村的村口。
仅是停顿了一秒,楚十一踏步走进。
唰!
化为红色残影的他来到了村子中央。
这里是一个升旗台,早些年剑凡村有一个小学,后来拆了,现在就只剩下这个升旗台。
楚十一将瓷碗放在台面上,掏出打火机将红香点燃。
好在是那种防风的打火机,大风勐烈刮来的同时,红香已经点燃。
慎人心脾的烟雾一丝丝冒出,大风竟然没能将它吹走。
或者是影响分毫。
烟雾自红香燃起,它无规律但不受影响的在整个升旗台上蔓延。
啜!
楚十一将红香插在了瓷碗上。
插在了盛满米饭的瓷碗中间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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